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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介绍

学科教学数学学位点介绍

发布日期: 2019-07-24 10:23:54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以打造当代“儒师”为总目标,培养具有中华文化涵养与国际视野、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卓越中学教师。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1.富有高尚师德与教育情怀,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敬业精神,遵守学术伦理与规范;

2.具有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基础,掌握数学课程与教学论的基本知识和主要思想方法,熟悉本专业的学科发展历史;

3.能够准确把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趋势,具备一定的跨学科交叉学习能力和跨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

4.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范式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查阅文献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5.掌握教育教学实践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招生对象

有志于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课程由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构成,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1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5学分(其中行业讲座1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


 五、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培养,具体包括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撰写等培养过程。

2.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同时强调发挥教育硕士生自主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

3.实行校内理论导师、教师教育技能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三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的指导。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多种教学方式,以促进教育硕士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校内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

1.校内实训:校内实训包括教师基本技能训练(普通话训练、三笔字训练、教育技术训练)和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教学设计训练、教学实施训练、教学评价训练),分别安排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期。校内实训由教师教育技能导师负责,经教育硕士教师技能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获得2学分后,才能进行教育实习。

2.教育见习: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一、第二学期,学生进校一个月后,就进入中学进行分段见习,原则上每周一天(总见习次数不少于8次)。以观摩课堂教学以及班会、集体备课等学校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为主要内容。见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8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21份教育见习总结报告。经见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1学分。

3.教育实习:教育实习安排在第四学期,集中安排一个学期的实习期。内容包括观摩并试教课程、观摩并组织班会等学校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教育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30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听课感想;(2)不少于10份的自编教学设计,并附上中学数学教研组评价意见;(3)不少于3份的教学反思;(41份教育实习总结报告;(5)能反映研究生教学能力与水平的完整一节课的教学录像资料。经实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4学分。

4.教育研习:教育研究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原则上每周一天(总研习次数不少于8次)。内容包括观察、参与并反思课堂教学、课堂管理、班主任工作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并为毕业论文采集有关数据教育研习要与毕业论文相结合学生要有明确的教育研究计划,导师组应对学生给予指导。教育研习结束后,学生应向实践导师和理论导师提供以下材料:(1)不少于8节课的教学观摩听课记录与反思;(21份教育研习总结报告。经研习学校实践导师和校内理论导师考评合格,计1学分。

实践的具体内容、形式及考核要求详见附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2.学位论文选题须来源于专业实践,须与本专业领域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凸显应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有论文、调查报告、教案设计及分析、案例分析、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及分析、实习中的教学反思等,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3.学位论文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并要体现学位申请人综合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应用性与实践性。

4.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经过专业学位点导师组或导师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检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5.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或职业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6.学位论文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在预答辩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7.修满规定学分,在与培养方向相关的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案例、教学技能奖)1篇(项),毕业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