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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介绍

教师教育学学位点介绍

发布日期: 2019-07-24 10:16:53

学位授予点简介

教师教育硕士学位点是教育学一级学科下、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学位点。本专业在注重教师教育学科建设的同时,致力于基础教育阶段卓越教师培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经济发达地区教师教育改革实践的研究,为卓越师资培养提供研究报告或政策建议。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本学位点的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富有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教师教育学的相关理论和学科发展脉络,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研究历史;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够紧跟当前教育发展的最新趋势;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范式与方法,具有良好的信息素养、批判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独立研究的科研能力;掌握教育实践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基本要求如下:

1.具有专业的理论思维和扎实的知识储备,对教师教育研究工作有持续兴趣。

2.掌握文献检索能力、外文文献阅读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

3.遵守学术伦理,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文风,积极培养对学术的批判精神。

4. 具有持续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二、培养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简    介

1

教师教育基本理论

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科建设问题、教师教育的基本理论研究

2

卓越教师发展

发达地区基础教育领域卓越教师的成长规律研究

3

教师教育政策

国家、地方的教师教育相关政策研究

4

教师专业发展

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5年,如确有必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每次申请不得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2年。特别者可申请提前答辩、毕业,具体要求和流程参照《湖州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的实施办法》。

培养方式

1.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第一责任人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制度。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和研究生本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遵循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提倡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研究生既要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

3.培养采用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基础理论的学习、研究方法的训练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学习和科研训练,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形成相应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专业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教育学术活动与补修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语为公共学位课中的必修课。具体见附表

七、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在读期间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1学分16学时,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学分。

八、考核内容与方式

1.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可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查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记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2.中期考核

课程学习阶段完成以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其办法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攻读学位。

3.学术论文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在申请论文答辩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以湖州师范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以本人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署名)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4.学位论文

在导师与导师组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实践,通过文献信息检索阅读、调查与研究等,选择适当的课题,开展创新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

九、学位论文

1.选题和开题

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教师教育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属于教师教育学科范畴或相关领域,研究课题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并尽可能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必须在教育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人文社科类硕士论文的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

3.学位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要符合查重要求,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全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在预答辩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培养期限通过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环节考核,且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职业规划

学生毕业服务单位有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政府教育行政、各级各类学校;供职于文化教育产业部分,以及继续深造以攻读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