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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介绍

课程与教学论学位点介绍

发布日期: 2019-06-10 20:00:35

【学位点授予简介】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是教育学一级学科的重要分支。本专业以课程、教学及其与教师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注重课程与教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学校教育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实践提供创新性理论指导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在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教师发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等方向基本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研究。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地方教育科研机构、以及中小学从事课程与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工作的复合型学术后备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2.掌握本专业的理论基础、教育研究方法论原理与具体方法,具有独立从事课程与教学研究的能力,以及服务于课程与教学开发、设计与评价实践的能力

3.能掌握并运用一门外语(主要是英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初步具有与国际同行进行本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

4.具有持续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能够动态跟踪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二、培养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简介

1

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

课程论和教学论的基本问题,侧重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研究教学理论

2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教师发展

基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聚焦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研究

3

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

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教学融合的理论和方法研究

 

     三、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五年,如确有必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每次申请不得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2年。特别者可申请提前答辩、毕业,具体要求和流程参照《湖州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的实施办法》。

   五、培养方式

1.以课程学习为基础,重点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2.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

3.导师是第一责任人,提倡实施硕士生导师指导小组制度,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的管理。

六、培养环节

1.硕士生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2.课程学习是硕士生培养的核心环节,应注重研究生学科知识的系统性,重点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了解教育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实际项目、课题或需解决的问题相结合,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开题,开题时间一般在第三学期。

4.论文工作环节应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随机全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6.为了保证硕士培养的质量,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硕士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科研实践相关活动。实践活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每位硕士生至少需要完成每一类的各一项活动。

1)学术实践活动:①参与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课题或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出具包含其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贡献的证明材料。②主持开展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自主研究课题,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计划、研究记录、研究报告或成果。③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供证明和论文全文。④组织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各类学术活动,并能提供由主办方开具的包含其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贡献的相应证明。

2)教学实践活动:①作为助教全程参与一门导师所授课程的教学实践,以熟悉教学过程,培养教学技能。②在中小学或者教育相关行业单位、企业等开展至少160小时的教学、管理、研发等教育实习。由实习单位出具包含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和实习评价在内的证明材料。实习时间可以在不同单位间累加计算。

3)社会实践活动:①参加与教育相关的志愿者活动、慈善活动、服务性学习等无报酬活动至少30小时。由相关单位出具包括活动性质、活动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贡献等内容在内的证明材料。②组织或单独开展教育调查、教育考察等活动,并提交相关报告。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位要求,在读期间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补修课程与学术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

    八、考核内容与方式

1.课程考核。主要采取闭卷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进行。考查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记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2.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其办法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以继续攻读学位。

    3.学术论文。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在申请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必须以湖州师范学院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署名)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4.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实践,选择适当的研究课题,研究方法规范,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

九、学位论文

1.选题和开题

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课程与教学论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属于课程与教学论学科范畴或相关领域,研究课题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并尽可能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必须在教育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人文社科类硕士论文的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

3.学位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要符合查重要求,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全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

本专业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正式答辩前三个月)。在预答辩合格或通过修改合格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正式答辩的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则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