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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介绍

教育技术学学位点介绍

发布日期: 2019-06-10 20:08:00

【学位授予点简介】  

教育技术学专业是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是教育与技术的交叉研究领域,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如何运用技术来解决教育、教学问题,具体包括设计、开发、应用、评价等领域。

本专业学位点拥有教授2人、副教授5人,硕士生导师7人,博士学位教师占80%。多位教师具有海(境)外学习背景,包括美国普渡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台湾科技大学等。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10多项,横向课题20余项,出版教材著作5部,发表SSCI及权威论文15篇,CSSCI论文30余篇。建成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多媒体课件奖10多项。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培养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具有扎实的教育技术学理论基础与专业实践能力,能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复合型学术后备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身心健康,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教育技术学基础理论、方法及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应用的专门知识;

3.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动态跟踪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4.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相关科学研究和实践应用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理解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简    介

1 教育信息化与绩效评估 教育信息化标准与绩效评估研究

2 多媒体学习与数字化教育游戏 多媒体学习的基本原理、数字化资源开发、数字化环境设计、数字化教育游戏研究

3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融合 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融合的理论、方法研究

4 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 人工智能技术、虚拟现实在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三、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五年,如确有必要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每次申请不得超过1年,累计不超过2年。特别者可申请提前答辩、毕业,具体要求和流程参照《湖州师范学院关于硕士生提前毕业的实施办法》。

五、培养方式

1.以课程学习为基础,重点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意识。

2.课程学习环节注重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跨学科选修课程。

3. 导师是第一责任人,提倡实施硕士生导师指导小组制度,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研究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研究生导师指导工作的管理。

六、培养环节

1.硕士生入学后二个月内,应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由导师审查通过后报学院备案。

2.课程学习是硕士生培养的核心环节,应注重研究生学科知识的系统性,重点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3.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了解教育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与实际项目、课题或需解决的问题相结合,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进行开题,开题时间一般在第三学期。

4.论文工作环节应侧重于对硕士生进行系统、全面的科研训练,培养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硕士学位论文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随机全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6. 为了保证硕士培养的质量,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硕士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科研实践相关活动。实践活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每位硕士生至少需要完成每一类的各一项活动。

(1)学术实践活动:①参与本专业领域的科研课题或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出具包含其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贡献的证明材料。②主持开展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自主研究课题,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计划、研究记录、研究报告或成果。③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供证明和论文全文。④组织或参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各类学术活动,并能提供由主办方开具的包含其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贡献的相应证明。

(2)教学实践活动:①作为助教全程参与一门导师所授课程的教学实践,以熟悉教学过程,培养教学技能。②在中小学或者教育相关行业单位、企业等开展至少160小时的教学、管理、研发等教育实习。由实习单位出具包含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和实习评价在内的证明材料。实习时间可以在不同单位间累加计算。

(3)社会实践活动:①参加与教育相关的志愿者活动、慈善活动、服务性学习等无报酬活动至少30小时。由相关单位出具包括活动性质、活动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贡献等内容在内的证明材料。②组织或单独开展教育调查、教育考察等活动,并提交相关报告。

七、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位要求,在读期间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补修课程与学术活动,具体安排见附表。

八、考核内容与方式

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主要是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查成绩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记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2.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其办法参照“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以继续攻读学位。

3.学术论文。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在申请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必须以湖州师范学院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署名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署名)在核心期刊或Scopus及以上检索的国际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

4.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专业实践,选择适当的研究课题,研究方法规范,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学年。

 

 

九、学位论文

1.选题和开题

硕士生应在广泛阅读文献和深入了解教育技术学科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属于教育技术学科范畴或相关领域,研究课题必须具备较强的理论或实践意义,并尽可能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必须在教育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5—7位相关学科方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2.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应反映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人文社科类硕士论文的字数一般不低于3万字,理工科类硕士论文字数一般不低于2万字。

3.学位论文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研究须经过三次审查,一是前期的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审查;二是中期的学位论文进展和完成情况审查;三是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的质量和水平审查。

硕士学位论文要符合查重要求,实行校内外专家评阅和全盲审制度,通过后方能进行答辩。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