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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6 08:57:45

各  班:

为总结表彰在2016-2017学年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工作出色的班主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根据湖师院校办发文件和湖师院求真院办发《关于评比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学院(系)于2017年9月—10月上旬开展校级、院(系)级文明班级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和有关班主任组成的评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各班、班主任要参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班级条件

1、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有规范的班级制度;班委工作能力强,表率作用好,服务意识高,能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2、班级团支部组织健全,团内民主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优良,能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能团结引领团员青年,能服务好团员青年;

3、班级有优良的学风,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上课出勤率高、学分绩点高、考试通过率高、参与科研率高、成绩优秀率高;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情况;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君子之风系列活动,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6、班级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

7、班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沉迷网络游戏;寝室文明整洁,人际关系和谐,卫生习惯良好;无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等现象。

8、班集体或者个人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的获奖情况作为文明班级评比的遴选条件。如团支部风采大赛、园丁杯比赛、幼儿舞蹈创编比赛、心理情景剧比赛、、各类学科竞赛、考级考证人数、科研立项情况、参加国际交流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

(二)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做到与学生相伴成长;

4、能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能准确掌握本班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5、在实际辅导学生的过程中有具体的成功的案例,对在思想方面、心理方面或生涯发展方面或学习生活方面等有问题的学生能进行深度辅导,并起到了良好的明显的成效;

6、无工作失职、渎职和大的差错。

三、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由班级自行申报并附材料(班级特色项目等);优秀班主任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两种形式进行申报评审,由班主任填写个人申报材料(工作典型事迹等)。

2、学工办将上述相关材料以及组织推荐名单递交学院评比领导小组审核,

并适当考虑班主任任职年限、资历以及专业分布平衡,根据相关评比文件和精神,研究拟定建议名单。

3、毕业班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条件,重点考虑毕业就业相关工作情况。

4、建议名单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公示后,上报学校。

四、评比比例

校、院两级文明班级:班级数的15%(毕业班除外)

校、院两级优秀班主任:班主任数的15%。

(校院二级文明班级与优秀班主任荣誉分别由学校、学院发文公布并表彰奖励,与教师的考核、聘任、职称评聘等挂钩。)

五、评比工作具体安排

   1、9月26日,布置落实评比工作。

   2、9月26日-9月30日,各班及班主任上交申报材料至学工办郑晓锋老师处,截止时间30日上午11点30。

   3、学院评比领导小组研究拟定建议名单,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公示后,上报学校。

六、几点说明

   1、本次文明班级评选对象为全院除2017届毕业班外其余24个班级;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为2016-2017学年任职的全体班主任(34个)。

  2、文明班级申报表、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郑晓锋邮箱:jerry@zjhu.edu.cn。

                     

 

湖州师院教师教育学院  求真学院教育系

2017年9月26日

 

 

附:1、湖师院校办发文件《关于评比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2、湖师院求真院办发文件《关于评比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附件1:

关于评比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部门、下属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总结表彰在2016-2017学年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工作出色的班主任,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一)文明班级条件

1.班委组织健全,班级凝聚力强;班干部工作能力突出,表率作用好;能结合班级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2.班级团支部组织健全,团内民主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优良,能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能团结、引领、服务好团员青年;

3.班级有优良的学风,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上课出勤率高、学分绩点高、考试通过率高、参与科研率高、成绩优秀率高;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情况;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君子之风系列活动,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6.班级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

7.班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沉迷网络游戏;寝室文明整洁,人际关系和谐,卫生习惯良好;无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等现象。

(二)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做到与学生相伴成长;

4.能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能准确掌握本班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5.在实际辅导学生的过程中有具体的成功的案例,对在思想方面、心理方面或生涯发展方面或学习生活方面等有问题的学生能进行深度辅导,并起到了良好的明显的成效;

6.无工作失职、渎职和大的差错。

二、评比比例

文明班级:班级数的15%(毕业班除外)

优秀班主任:班主任数的15%。

三、表彰奖励

校院二级文明班级与优秀班主任荣誉分别由学校、学院发文公布并表彰奖励,与教师的考核、聘任、职称评聘等挂钩。

四、评比要求

(一)各下属学院要将评比工作作为加强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契机,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和有关班主任组成的评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在全面总结各班集体、班主任一学年来的工作和表现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评议,对照标准评出本学年度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

(二)请各下属学院在10月10日前完成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名单需签字盖章,申报表在学生处下载专区下载)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附件2:

关于评比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总结表彰在2016-2017学年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工作出色的班主任,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一)文明班级条件

1.班委组织健全,班级凝聚力强;班干部工作能力突出,表率作用好;能结合班级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2.班级团支部组织健全,团内民主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优良,能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能团结、引领、服务好团员青年;

3.班级有优良的学风,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上课出勤率高、学分绩点高、考试通过率高、参与科研率高、成绩优秀率高;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情况;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5.班级成员积极参与君子之风系列活动,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在各类公共场所能够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6.班级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

7.班级同学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沉迷网络游戏;寝室文明整洁,人际关系和谐,卫生习惯良好;无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等现象。

(二)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做到与学生相伴成长;

4.能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能准确掌握本班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5.在实际辅导学生的过程中有具体的成功的案例,对在思想方面、心理方面或生涯发展方面或学习生活方面等有问题的学生能进行深度辅导,并起到了良好的明显的成效;

6.无工作失职、渎职和大的差错。

二、评比比例

文明班级:班级数的15%(毕业班除外)

优秀班主任:班主任数的15%。

三、表彰奖励

院系二级文明班级与优秀班主任荣誉分别由学院、各系发文公布并表彰奖励,与教师的考核、聘任、职称评聘等挂钩。

四、评比要求

(一)各系要将评比工作作为加强本系学生工作的契机,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和有关班主任组成的评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在全面总结各班集体、班主任一学年来的工作和表现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评议,对照标准评出本学年度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

(二)请各系在10月10日前完成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名单需签字盖章,申报表在学工部下载专区下载)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学院发文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 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