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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 2026-04-16 17:01:28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禁止院内人员举办或参与全国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辅导活动等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

二、严禁内任何人员(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各种教育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组织的活动和为其编写教材、书籍或资料等。

三、参加过我院复试的考生不得通过贩卖面试材料或提供考前辅导并从中牟利。

四、我院考研信息均通过学校和学院网站发布,从未委托任何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或与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发布研究生招生形式、考试内容、考试题目等与研究生考试相关的一切信息。

特此声明。

 

 

 

湖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