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奖”先进班级 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要求,教育学院组织了2025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和“平安校园创建奖”申报评比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将拟评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教育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和“平安校园创建奖”汇总表.xlsx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2月17日-12月19日
4.联系方式:10-111室,电话:2321583,邮箱:03041@zjhu.edu.cn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