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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信息公开

教育学院关于开展“恪守诚信底线,筑牢学术根基”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03 15:01:39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强化学生诚信意识,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恪守诚信底线,筑牢学术根基”主题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恪守诚信底线,筑牢学术根基

二、参与对象全院全体在读学生

三、活动时间2025123-10可结合其它班级活动

四、主要活动

1、班级诚信教育:各班级召开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结合学生手册中《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师院发〔2019〕51号)、《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湖师院发〔2024〕61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师院发〔2021〕48号)和《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师院发〔2023〕47号第三章第六条学位不授予条件)等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完后签订纸质《诚信考试承诺书》手写签字,留存相关材料备案

2、线上宣传引导:学院会通过官网、官微、抖音号推送考试纪律解读、诚信名言警句、学子诚信宣言

3、考前提醒服务:各辅导员通过班长群或班级群、一对一沟通如学籍预警学生等方式,提醒学生携带有效证件、遵守考试规则,提供备考心理疏导。

五、违纪案例

学生需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作弊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案例1:2024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某考生携带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进入考场,并试图在考试中查阅这些材料。这一行为被监考老师发现并记录。处理结果:该考生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并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该考生的行为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案例2:同学A在某课程的期末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有关的小抄资料,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认定为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同学B在某课程的期末补考过程中,将存储与课程内容有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认定为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

六、相关要求

各班需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初试及期末考试为契机,班主任积极组织,确保教育全员覆盖可邀请校院领导、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班会后请及时做好材料总结,1210日前将班会工作总结材料(含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班会照片2-3)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教育学院“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承诺书.docx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