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全体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与校园秩序稳定,结合2025年学校“凝聚青春力量,共创平安校园”安全法制教育主题,各班需于12月5日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主题班会,重点传达校园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核心要求:
一、深化安全法制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确保师生熟练掌握关键联系电话:校园报警电话(0572-2321110)、龙泉所报警电话(0572-2380110)、校医务室急救电话(0572-2323120)、校心理咨询电话(0572-2322580);
2、学生需主动保存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班长群通报下),确保紧急情况下沟通顺畅;
3、组织班级学生系统学习安全常识应知应会内容,完成线上平台安全测试(之前已通知完成);
4、向学生讲解交通事故、火险、猝死、心理危机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明确“报告+自救”核心要求(报告需第一时间拨打校园110,联系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必要时直接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同步开展自救互救);
5、开展灭火器使用实操培训(之前已通知完成),确保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6、结合龙泉派出所下发的安全测试任务,学校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随机安全抽查。
二、强化骑行安全管理,规范交通行为
加强骑行安全教育,重点强调骑行佩戴安全头盔、禁止骑车载人等交通规则。学校在校内及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骑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全力防范骑行安全事故。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与充电,消除安全隐患
1、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教学楼区、宿舍楼区架空层停放,严禁在架空层或室内区域充电,坚决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2、所有电动自行车需有序停放在室外指定车位,保持“首齐尾正”,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公共区域。
四、开展电动车停放专项提醒,推进规范管理
12月3日—12月5日,学校将对宿舍区、教学楼幢架空层内违规停放的电动车进行贴单提醒,请各班学生及时将电动车转移至户外指定停车区域,共同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与环境秩序。
请各班级务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班会照片及记录留存后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确保各项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到位,全力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件1: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
附件2: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