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和《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学生课外学分评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班级预评、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2、2023、2024、2025级本科生的课外学分审核情况公示如下,具体查看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相关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1月4日-11月6日。
4.联系方式:中校区10-111室,吴老师,2321583,03177@zjhu.edu.cn。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2025年下半年课外学分公示.xlsx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