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学院2025届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学生报名、资格审查、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等环节,以下41名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5月8日-5月10日。
4.联系方式:10-113室,电话:2321223,邮箱:02690@zjhu.edu.cn。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5月8日
附件:教育学院2025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