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奖”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湖师院党办发〔2024〕21号)文件评比要求,教师教育学院2024年度本专科和研究生平安校园创建先进班级、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评比工作已经结束。经本班和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初审、评议,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评本专科和研究生平安校园创建先进班级、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对象公示如下:
本专科2024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研究生2024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先进个人先进班级汇总表.xlsx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2月3日-12月5日
4.联系方式:
本专科:10-114室,电话:2326106,邮箱:03281@zjhu.edu.cn
硕士:10-111室,电话:2321583,邮箱:02784@zjhu.edu.cn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