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湖州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1〕58号)文件,教师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经本人申报、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拟推荐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名单公示如下:
20210215班:葛青晏
20210217班:徐银萍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9月23日-9月25日。
4.联系方式:10-111室,电话:0571-2925371,邮箱:03045@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