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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增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8 11:55: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与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点领域增设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启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增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优先增设社会需求大的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

(二)质量优先。优先增设优势突出、培养质量有保证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

(三)严格程序。严格按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要求进行学科领域拓展,宁缺毋滥,稳步推进。

二、增设条件

(一)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符合教育硕士的基本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造就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理论素养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二)总体达到《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教育硕士)》(附件2)文件中设置标准,包括拟增设领域定位与特色、学科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

(三)有满足培养的专职和兼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招生学科领域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地、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三、增设流程

(一)培养单位填写申报材料。相关培养单位根据领域设置标准和发展需要,就领域增设工作进行研讨并组织专家论证,对照符合条件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向学校教育硕士人才培养中心提交专业学位增设领域简况表、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基本条件对照表、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课程授课教师一览表、现有专业学位类别教师成员名单、领域人才培养方案、增设领域三年发展规划、领域自主招生考试大纲。特别提醒:拟增设领域的成员原则上不得与已有(或其他拟新增)领域的成员重复,不支持教师跨教育硕士二级领域指导研究生。

(二)学校教育硕士人才培养中心组织专家初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照条件,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通过初审的增设领域名单。

(三)学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初审通过的增设领域提交至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拟增设学科领域名单,并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报学校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学校为基础教育培养高层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更好推动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培育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早日建成高水平师范大学的重要举措,相关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讨,充分论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增设学科领域申请。

(二)严格标准。在申请增设教育硕士学科领域时,须严格对照标准自我衡量。严格按照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要求进行学科领域拓展,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稳步推进,宁缺毋滥。

(三)规范填表。填写申报书时,务必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规范性,表中填写的教师、主要成果不得与其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教育硕士其他领域重复。

五、申报时间安排

拟申报增设领域的单位,提交专业学位增设领域简况表(附件3)、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4)、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课程授课教师一览表(附件5)、现有专业学位类别教师成员名单(附件6)、领域人才培养方案、增设领域三年发展规划(附件7)、领域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请各有关培养单位立足本单位,整合资源,梳理成果,认真论证,积极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增设领域的申报工作,并于52317:30前将申报拟增设领域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送至教育硕士人才培养中心。

联系人:钱乾

联系方式:661526

E-mail:02595@zjhu.edu.cn

地址:中校区教师教育学院11-305室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人才培养中心

                             2023518

附件下载:附件.rar 

相关附件

附件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与管理办法

附件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教育硕士)

附件3:专业学位增设领域简况表

附件4: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基本条件对照表

附件5:申请增设教育硕士招生学科领域课程授课教师一览表

附件6:现有专业学位类别教师成员名单

附件7:增设领域三年发展规划

附件8: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参考)

附件9:自主命题招生考试大纲(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