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研究生全面综合发展,发挥先进个人示范导向作用,根据《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党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评比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教师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比工作已经结束。经本人申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评研究生荣誉称号对象公示如下:
优秀研究生:
赵岽池  | 乐星宇  | 徐 臻  | 黄娅妮  | 张雨茜  | 朱佳蕊  | 
王胜楠  | 朱夏瑜  | 李新菊  | 李金灵  | 汤梦颖  | 杨 平  | 
祝蕾蕾  | 陈银萍  | 张 琦  | 蔡雪雅  | 包飞宇  | 李唯一  | 
王誉澄  | 李 芮  | 姜徐淇  | 林欢欢  | 谢静怡  | 蔡昊能  | 
周 双  | 陈昊玥  | 楼叶莹  | 芮美华  | 寿文琦  | 周玲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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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研究生干部:
骆 畅  | 赵洁岩  | 冉叶婷  | 杨雨清  | 陈泓睿  | 荆 洲  | 
周圆圆  | 许 恬  | 鲁书沂  | 张 新  | 朱琳阡  | 柴旭芬  | 
王芳芳  | 吉 乐  | 丁凯丽  | 卢艳芝  | 吴洪燕  | 高 静  | 
马冬岚  | 张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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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
4.联系方式:10-114室,电话:2321089,邮箱:02784@zjhu.edu.cn 。
5.纪委监督:11-307-3室,电话:2321532。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