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考前培训辅导
招生简章
一、职业概述
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于学生、教师来说,信息技术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多媒体制作是中小学教师必备的技能之一。同时多媒体制作也可从事IT领域的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网页设计、动画设计、影视制作等工作。教师教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培训经验丰富,为了让在校学生与校外相关人员增加自身竞争能力和就业机会,特举办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培训班。
二、适用对象
教育技术专业学生;师范类学生;其他相关专业学生;教师;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院校网络课件设计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
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四、培训、考试内容与时间
根据高级多媒体制作人员考纲要求学习的不同内容,设置三个模块培训:基础知识、工具使用、工程案例。重点是以工程例案,情景学习和建构主义教学培养方式,把培训内容分解多个知识点,以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侧重学员的技能培训。培训时间在每年4月、10月的双休日,共4天,考试时间:每年5月、10月。
五、证书颁发:本中心联合湖州市职业技术鉴定中心,开展报名、考试、鉴定,考试分为知识卷和技能卷,知识卷采用闭卷方式、技能卷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六、培训费用
在校师生共计600元,其中培训费400元;教材资料费, 考务费、鉴定费200元。社会人员共计800元,(含培训费600元和教材、考务鉴定费200元)。
七、报名方法
持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生需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4张2寸照片及培训费。
八、报名地点:湖州师院教师教育学院培训部办公室10-114报名。
电话:0572-2609202,2321089,662826(校园网),联系人:朱老师
湖州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13年6月1日